淮阳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重教、严管、厚爱”的队伍建设方针,采取扎实举措,切实强化队伍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打牢基础。
一是加强干警学习。坚持开展“青年法官大讲堂”活动和周五学习日,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使广大干警自觉做到挤出时间刻苦自学,主动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第一任务,从应付性学习转变为主动钻研学习,从为了工作的“要我学”转变为提升理论素养的“我要学”,切实提高政治素养,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和创造性。
二是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坚守理想信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倾向。坚持身体力行、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是切实转变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把当事人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以优质的司法服务,高效的司法审判,良好的司法形象取信于民。强化窗口建设,真正方便群众诉讼。对所有案件全程节点公开,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改进司法作风作为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加大日常督察力度,制定《审务督察实施细则》,确定纪律作风重点督察事项,制定每周督察活动安排,并由每周一名院领导带队督察,对着装、司法礼仪、开庭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
四是落实规定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建立健全办案经费管理、人民法庭管理、财务管理、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管理、执行案件管辖、车辆管理等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干警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引导干警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定期开展好庭室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听取和尊重各方意见,改进工作,提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