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遵循宪法规定的司法公开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在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到司法公开。
立案公开,让当事人了解诉讼风险。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了便民接待导诉台,设立电子公告栏、电脑查询系统,免费向当事人提供查询、咨询服务,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新建立的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使当事人一次性办理全部立案手续。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对于不予受理的,将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及时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
庭审过程公开,让当事人打明白官司。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经过安全检查可以自由进入法庭旁听案件审理。同时,我院大力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建立了人民陪审团库,对重大疑难、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陪审员参加庭审,并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合议庭将其意见作为裁判的重要参考,让群众参与审判的全过程,给人民一个完全透明的审判。此外,对依法公开审理、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重大的案件进行全面报道,邀请社会各界到庭旁听。
执行程序公开,争取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配合和理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扩大查询范围,为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信息提供方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除外。执行的依据、标准、规范、程序以及执行全过程及时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后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过程和结果向当事人公开。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和重点事项及时告知当事人。执行中的重大进展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裁判结果公开,方便群众上网查询。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我院的裁判文书全部在河南高院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予以公布。
审务对外公开,让群众了解法院。坚持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观法院。并向社会公众讲解法院建设情况及相关知识,召开座谈会,通报审判管理工作以及与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管理活动,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