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家住淇县高村镇74岁高龄的王老太一纸诉状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五子女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王老太共生养五个子女,两个儿子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打工挣钱,三个女儿也都出嫁他乡。王老太的晚年生活原本十分美满,儿女虽然不在身边照顾,可也还算孝顺,隔三岔五的打电话嘘寒问暖,每月按时给老两口生活费和零花钱,逢年过节的还到老人家里和老人说说话,拉拉家常。可是,一年前,老伴的去世,顿时让年事已高的王老太感到巨大的孤独。
2013年,王老太和两个儿子所耕种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双方之间在土地补偿费用上发生争执,两个儿子一急之下中断了对王老太的赡养义务。此后两个儿子对自己生活的不管不问,让王老太产生的极大的心理落差,同时感到恐惧,怕自己哪天在家里出点啥事都没人知道。无奈之下,王老太将五子女一同诉至法院,要求其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根据王老太的实际情况,凭借自己多年的调解经验,决定在庭前调解过程中让被告子女全程参与,进行隔辈警示教育,说不定能够对案件调解工作起到奇效。
首先对被告的家庭成员进行一一走访,并对被告的子女发出了邀请,请他们以旁听人员的身份参加庭前调解。在调解中,法官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向被告们耐心解释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同时用敬老爱老的真人真事感化他们,与他们深谈养育子女的艰辛往事,说到动情处,老人早已老泪纵横。
作为子女和父母的双重身份,被告们也纷纷沉浸在往事当中,也想起父母亲曾经对自己的关爱与呵护。情到深处,火候正浓。承办法官便适时的中和双方的调解意见,力争在最大程度上,促使家人和睦,亲人和谐。
3月28日,在孙子女参与庭前调解、进行隔辈教育的调解下,该案件调解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五被告对王老太提出的赡养意见均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