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馨雅置业有限公司与濮阳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京开路信用社抵押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4-07-16 08:19:35
案情介绍
案由:馨雅公司在京开路信用社抵押贷款300万元,将其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权登记,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馨雅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确认对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开庭时间:2014-07-25 09:00
开庭地点:省法院二号楼五楼第十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馨雅公司在京开路信用社抵押贷款300万元,将其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权登记,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馨雅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确认对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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