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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院长刘冠华深入平煤神马集团走访调研

  发布时间:2014-07-14 15:58:55


    7月10日下午,平顶山中院院长刘冠华深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征询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公司董事长梁铁山致辞,对刘冠华院长一行到企业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表示欢迎和感谢;刘冠华一行观看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公司的宣传短片,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并与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就企业法律事务问题进行了深入座谈。

    在调研过程中,刘冠华指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是国有特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作为全省两家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双千亿”企业之一,在平顶山全市乃至全省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不仅是平顶山市当初赖以建市发展的基础,而且也是目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刘冠华院长强调,为企业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全市两级法院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为企业搞好法律服务,通过具体的执法办案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真正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刘冠华要求:一要切实提升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长效机制,对涉及企业的案件,特别是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切实搞好沟通配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结合个案审理,对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帮助企业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要主动到企业进行普法宣传,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培训,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防范生产经营风险。二要努力维护企业权益。对企业作为原告起诉有理的案件,要快立、快审、快执,及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因法律手续不够规范或者取证不力等原因而可能败诉的案件,要多做调解、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损失。三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对涉及企业的民商事案件,绝不能机械办案、孤立办案,要在做出司法裁判前充分考虑裁判结果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考虑对企业职工工作和生活的影响,稳妥做出处理。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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