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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人民法院“六药方”护航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4-07-11 09:15:12


    为配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审判工作第一要务,从六个方面入手,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上做文章,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高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新提升。

    一是抽调五名审委会委员,专职负责全院民事、刑事、行政审判质效督促工作,并负责分包各业务庭的审限跟踪、信息录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业务庭纠正,对案件流程信息、审理期限、案件质量逐月评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改正、当月处罚。

    二是重点排查。开展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整治,重点对中止原因扣除审限超过 3个月的案件;批准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庭外和解扣除审限超过3个月的案件等11种案件进行逐一排查。

    三是落实“四定一报告”制度。即:对每一起隐性超审限案件,定承办人、定庭室负责人、定主管院长,定结案时间,像处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一样跟踪问效,限期结案,每个案件承办人三天向审管办报告案件进展情况。

    四是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对书记员、主审法官、庭长进行培训。重点提高对省院今年新增加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上诉案件及时移转等几项指标的掌握和效能运用;

    五是强化数据管理,及时报结案件,杜绝案件超期,归口填报数据,集中进行输入。

    六是加强案件评查,实施内部挖潜。一名副院长牵头,成立“两评查”领导小组,由审管办在局域网上随机抽取各庭室案件,进行评查,对评查出的后三名庭室,统一制作板面,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展示,除处罚承办法官外,合议庭成员、庭长、主管院长分责任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蒋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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