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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多措施促审判职能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2014-07-10 09:53:33


    汤阴县人民法院立足于维护民权、服务民生的基本要求,运用审判职能,转变作风,及时快速地处理涉及涉农案件,促进社会和谐。

    强化主动服务。加强对涉农权益的法制宣传,完善涉农民群体性纠纷的预警和处理机制。通过巡回审判和实地普法教育等方式,多渠道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引导其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并给予相关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促进矛盾解决。

    依法快速审理。对涉农案件实行简易审方式,快审快结,减轻诉累,并避免诱发不稳定因素。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可根据农民工申请,依法适用督促程序。

    切实降低成本。对涉农案件,依法实行减、免、缓诉讼费,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可免除申请人担保义务,直接裁定。对因发包人和承包人结算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农民工或承包人申请,可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先予执行。

    加大调解力度。对有调解基础的,启动庭前调解程序,调解不成的及时移送,形成庭前调解与庭审调解相结合,以庭前调解为主的全程调解格局。将快速调解与及时调解相结合,对有调解意向的,当天开庭当天调解;对矛盾尖锐的,从缓和对立情绪入手,积极做好被告的疏通工作,通过讲理释法让其正视问题,抓住时机力促达成调解。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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