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一名基层农村法庭法官,首先要忠于事实与法律,尽心竭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力争在每起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扎根基层农村法庭7年的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说,在依法办案过程中,还要心中有爱,真心关注群众的困难,适当运用调解等方法,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在今天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间隙,朱正栩和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庭长赵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滨海人民法庭庭长包津燕、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庭长寿文光4名来自基层人民法庭的庭长,向《法制日报》记者讲述了他们在基层法庭的故事。
面对面沟通化解纠纷
我国幅员辽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多样化、个性化。在大城市,群众上网便利,对网上公开查询等司法需求较多;而在偏远地区,群众更需要法官在田间村头巡回办案,更需要法官与群众面对面沟通。
朱正栩受理过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原告柳某夫妇10岁的儿子不慎落入村外池塘溺水死亡,他们要求池塘的使用人宝丰县寺坡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所有人寺坡村委会以及建设人宝丰县烟草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4.8万元。
“考虑到当事人都是乡亲,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一直尝试调解,但合作社和村委会都缺乏赔偿能力。原告承受丧子之痛后,如果赔偿再得不到执行,对他们又会是一个打击。”朱正栩穿针引线,促使投资人老王在监管部门的认可下与合作社达成协议,并由他代表合作社负责对本案所涉及的赔偿问题与原告进行协商及履行法律责任,最终原被告达成赔偿91650元的协议。当天这笔钱就全部支付给原告,纠纷至此彻底化解,涉案4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已在法庭工作9年多的赵勇办过一起让他印象深刻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案件被告人因邻里纠纷打伤他人外出躲避,赵勇打听到被告人在乐陵市黄夹镇的偏僻农村,就和同事开车去找,但几经打听也没有找准地方,车轮还陷进了庄稼地里,花了好几个小时才脱离困境。当被告人看到站在面前的赵勇时,被法官们一身的泥水惊呆了。经过交流,他认识到错误,积极筹款赔偿对方。
“这些亲身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只要将心换心,没有解决不了的纠纷。回想起自己一身泥水的情景,我觉得脚上的泥巴有多厚,老百姓对你的感情就有多深。”赵勇说。
家长里短皆事关民生
“法庭工作虽然辛苦,但百姓的赞誉就是对我们最好的肯定;法庭虽小,却与民生息息相通。我们将扎根法庭,做法律的守护者,基层群众的贴心人。”采访中,4位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均如是说。
包津燕告诉记者,基层法庭几乎没有什么大案要案,多是家长里短的家事、邻里纠纷。法官们经常面对吵吵嚷嚷、互不相让的场面,当法官被围在吵得不可开交的当事人中间,“神圣、威严”这些似乎离得很远。但是看到当事人如释重负的微笑,职业的崇高感、荣誉感就会油然而生,为民司法信念也会不断坚定。
包津燕所在的法庭在编干警一共9名。庭里的老大哥窦华利,年逾50仍坚持奋战在审判一线,他审理的一起扶养案件给包津燕留下深刻印象。
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妻,因为晚年生活合不来产生矛盾,大爷多年不给大娘生活费,大娘一气之下起诉到法庭。经过窦华利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但履行却成了问题,大爷提出,不愿意把钱直接交到大娘手中,坚持要每月交给窦华利,窦华利应下了这件事。 于是每到给付扶养费的日子,窦华利都要组织双方交接。有人不解,说让当事人申请执行去吧。老窦回答,大娘年纪大了,申请执行不容易,我稍微辛苦点大爷大娘就能相安无事。老窦就这样一直管着,至今已3年有余。
“人民法庭是最基层的司法为民践行者,最前沿的司法天平守护人。”寿文光说。他所在的法庭建立站点,为群众提供诉讼流程中的全方位贴心服务。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小额债务等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前来立案时,向其发送调解劝导书,劝导其到驻庭调解中心先行调解。两年来共促成278件案件诉前调解成功。
法制日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709/Articel05004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