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院长 宋景婵
当前,人民法院一方面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另一方面承担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职责。只有坚持并践行群众路线,强化群众观念、群众意识,才能进一步密切法院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取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设身处地,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便捷。一要完善“一站式”立案大厅服务。强化立案大厅的导诉、接访、咨询等便民利民司法服务功能,推行首问负责制,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对因行动不便、工作繁忙等不能及时到法院诉讼的特殊当事人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二要建立完善更加顺畅的民意表达机制。采取预约接访、集中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回访等方式,实现院领导接访常态化。三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结合案件审理发现的普遍问题,以及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送法上门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强化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在工作中石龙区人民法院逐渐探索出当事人到庭后先送一个微笑、说一句温馨的问候语、让一个座位、倒一杯茶水的“四个一”服务措施,以及让当事人少等一分钟、少误一点工、少跑一趟路、少费一点心的“四少”活动,让来诉来访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平等和温暖。同时,我们积极通过走访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听证、见证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等途径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让法院工作时时处处体现民意、尊重民意,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的利益。
注重公开,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司法改革永无止步,必须在更宽范围、更大力度上强化司法公开工作。一是抓好诉讼服务中心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是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的“第一站台”、“第一窗口”,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第一印象”,要把重点放在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建设上,使当事人到法院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解到案件处在哪个阶段、停留了多长时间等,随时掌握审判进度。二是探索司法建议公开。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探索通过纸质媒体、新闻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借助社会舆论力量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堵塞漏洞。三是探索公开审理报告、合议笔录、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等改革举措。司法公开是大趋势,要逐步探索实行,去除当事人对司法不必要的质疑,增进理解和信任。
总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我们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顺天理、合民意、得民心、经得起时间考验和群众认可的铁案,需要在群众的支持下来开展,需要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来推进,若是脱离群众,我们将一事无成。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7-6 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