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艳英
我叫周艳英,2008年毕业于河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语系,是河南省范县杨集乡宋洼村的一名“80后”大学生村干部。去年,得益于全国法院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我有幸与法律结缘,成为范县法院84名新增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
还记得第一次参加庭审的情形。这是一起民事案件,我被县法院杨集法庭的工作人员通过法院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选中参审,并于开庭的一周前通知到我。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每次发问后,都会问我和另外一名法官有没有问题需要问,并不时与我们小声交流。休庭合议时,书记员详细记下了我对案件的意见。通过第一次参加庭审,我深切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程序的严谨、法官的耐心和书记员的细致。同时我也有些紧张,尤其在不太懂双方代理律师辩论时说的一些专业的法律术语时。为了更好地服务审判,我暗下决心,开始“恶补”民法。
今年年初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让我感受到了法律规定与乡土文化相对接的魅力。案件中男女双方经媒人介绍相识并按农村风俗给了女方家礼金定了亲,然而在此后的交往过程中,双方性格不合时常发生口角,最终男方提出分手并告到法庭要求女方退还定亲礼金。女方及其家长对此不能认同,情绪非常激动。
经过对案情细致的研究,在庭前调解的时候,我对女方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工作。我告诉她习俗固然有其朴素道理,但我国的法律对婚前礼金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而且男方在调解中也承认了在相处过程中对女方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对女方适当补偿。
经过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女方于当日下午便返还了部分礼金。经过这次成功调解,我体验实现自己社会价值的快乐,颇有些成就感。
目前,我已通过远程教育平台报考了法律本科,打算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依托人民陪审员这一平台并结合村干部的工作,更好地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程善磊 整理)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7-5 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