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回了趟老家,碰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老人见面就问我:“你单位的那个女法官现在干什么工作?在哪个部门啊?”
这么一问,让我有些糊涂。我停下来,向他解释说新县人民法院的女法官有好多,问他那名法官具体叫啥名字。
“就是工作很负责的那个女法官!”老人十分激动地说。我笑着说:“新县法院的法官都很负责呀!你不说名字,我还真猜不到是哪位法官。”
“她个子不太高,有点偏瘦,戴个眼镜,姓李。那个法官工作认真,对老百姓很热心,是个好干部。”老人连说带比画地补充道。这时我才明白,老人说的是李锋。
老人是通过一起执行案件结识了新县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李锋的。2008年的一天,老人的大儿媳妇因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在与肇事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新县法院判决后,被告人在给付1000元的赔偿后,再也不管了。那时,老人的儿子在外打工供养两个孩子上学,儿媳在家养伤也不能干活,还要支付在附近诊所打针的医疗费,家庭的重担都落在老人的身上。他曾多次找被告协商,一直无果,后来就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几天,李锋很快就主动跟老人联系,说案件转到执行局了,让他放心。
“当时我很高兴,法院能主动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工作作风并不像别人谣传的‘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那样。李锋局长每次去找被告回来后都会及时向我通报执行进度,还说‘你70多岁了,来回到法院不方便,有情况我给你打电话’。这样,我心里就有底了。可是,被执行人很滑头,知道法院的人找他就躲。到了2011年,执行几年都没有结果,当时我就想,一个女执行局局长能行吗?这笔钱肯定是执行不到了。从此,我就再也没找法院了。”老人说,没有想到的是,2012年临近年关时,李锋突然给他打了个电话,说案件执行了,让他去领钱。领完钱,老人想请她吃个饭表示感谢,却被婉拒了。她还对老人说了很多客气话,说之所以这么久才执行完,是当事人难找,找到后当事人又称没钱,通过法院多次做思想工作,才执行到这笔钱,希望老人理解法院、理解他们的工作。
从老人的叙述中,我知道了这个故事。一时间,有感于老人的朴实宽厚,又自豪于我们法官的真诚奉献,我告诉老人,李锋局长的确很优秀,是我们年轻人学习的榜样,她现在已经成院领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