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方便群众诉讼,汝南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千方百计拓宽便民诉讼渠道,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导诉台,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工作。在了解当事人基本争议的前提下,开展立案前的法律释明,帮助当事人分析诉讼可能出现的结果,使当事人胸中都有本帐,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诉讼。
实行诉前调解与社会法庭调解相结合的双重调解模式,加大案件调解工作力度,使许多案件消化在立案前、庭审前。不但降低了司法成本,降低了社会矛盾的对抗性,而且使当事少走冤枉路。
加大巡回审理力度,把法庭设到田间地头,确保边远乡村群众享受优质司法服务资源。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始终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唯一标准。使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不因经济条件差而打不起官司。
做好判后答疑、定期回访工作。案件宣判后,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裁判文书内容和认定的事实,尤其注重做好不利裁判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通过法理普遍传播、情理的不断感化,从而达到胜败皆服的目的,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法官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先导作用,使公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工作就进行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