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 “四员”法官促官民和谐
发布时间:2014-07-04 09:45:51
本报讯 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培养法官踏实当好行政机关辅导员、群众勤务员、官民和谐裁判员、依法办事宣传员“四员”法官。
主动到行政机关举办法制讲座,向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通过解释法律法规、出示证据材料等方式,讲清法律依据,讲透道理;落实判后答疑,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发放法律手册、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教育群众通过正当途径保护自身的权益。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6-29 7版 王双喜 郭卫东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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