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的中华龙都,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她在法院上班7年来,始终工作在审判第一线,以其扎实的法学理论根基、踏实的工作作风、丰富的工作经验及高昂的工作热情,实现着一名普通法官的价值追求。她,没有豪言壮语,没有矫揉造作,有的只是一身正气和满怀柔情,在自己挚爱的审判事业上,以正义解民忧于危难,用公平化干戈为玉帛,用爱心、热心、诚心和耐心演奏着和谐社会的音符。她就是濮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高文英。
作为一名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女法官,作为一名80后,七年来,她几乎每天面对都是冰冷的事故纠纷和愁容满面的当事人。但她深知,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关乎一个个当事人的生活,牵绊着一个个家庭的心弦,在面对当事人时她总是耐心倾听,释法答疑。她相信“对老百姓唯有一颗爱心,一颗善良之心,才会有公正的心”。
其实,我们可以做得更多
“文英善良、有爱心,所有经办案件都是带着感情去办,她身上最值得学的一点,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尽可能的帮助当事人,真正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提起高文英,民一庭庭长褚文铭对其赞不绝口,到现在他还记得2012年的一个案件。
2012年的某天,一名被告人的妻子吴某在高文英的办公室情绪激动:“高法官,我们好冤啊!我老公不是故意撞上别人的,他是为了避让旁边的土堆……。”原本还在为这个贫困的家庭怎么赔偿受害人家属的事担忧的高文英,听到吴某的这番哭诉,立刻意识到案件可能另有隐情。
2012年4月1日,家住黄河滩区的王某与亲戚赵某在驱车回家的途中,由于躲避不及公路上的土堆,与对面来车相撞,事故造成赵某死亡,对面车上人员轻伤。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王某负事故全责。依据法律,赵某死亡给赵某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对面车辆及车上人员的损失,均应由王某根据其过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经了解,40岁的他上有老、下有小,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王某作为代课教师的工资,其车辆也除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没有其他的商业保险,这就意味着赵某亲属的赔偿款无法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一判了之固然不违背法律,但社会效果必然大打折扣,并且在判决之后赵某的亲属要顺利拿到赔偿款也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在听到吴某说“为了躲路上的土堆才撞上别人”,她立刻翻阅卷宗,调出交警队出具的照片,经过多方询问、调查,发现这个土堆是施工方为修桥而堆放在路上的,并且在事故发生时,土堆附近没有放置明显警示标志。为了进一步调查施工方是否存在过错,她和同事驱车前往50公里外的事发地,勘察现场,证实了土堆的确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印证了自己的想法,高文英心里轻松了许多,她给王某和吴某建议,另行起诉施工方,让他们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最终赵某家属顺利拿到赔偿款,王某也因施工方的赔偿款减轻了负担。
当再次提到这个案件时,高文英说的很简单也很朴实,“其实,我们可以做的更多,只要努力,当事人可能就多一条出路。”
只有衡平如水,才能不辜负信任
2013年的7月的一天,正值盛夏,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正在阅卷的高文英,被一阵小心翼翼的敲门声打断,只见一位神情焦虑、衣着破旧的中年人在门口问:“高法官,我能进来吗?”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死者的父亲,案件还没有开审,他打听到案件承办人是高文英,便来法院请求帮帮他们。高文英习惯性地倒上一杯水递给他。还没有坐稳,这位父亲就从胸口掏出一个雨衣包装袋,“高法官,你一定要给我们做主啊!”袋子里是装的是关于案件的所有材料,不难看出,这位父亲用防水的雨衣包装袋贴身存放,是怕汗水浸湿更是怕它丢失。高文英知道,那是这位痛失儿子的父亲的唯一希望。
采访进行到这里,高文英眼浸泪水说:“直到现在,那位父亲满怀期待的眼神至今仍在我脑海里不停闪现,那眼神时刻提醒我唯有公正公平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
案件中,张某骑车在回家的路上与一辆货车相撞,当场死亡。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死者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高文英了解到,被告货车司机李某家境一般,他自己根本无法承担高额的赔偿费,而他的货车虽然有保险可以赔偿,但李某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拒不拿出保险单,更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让死者父亲顺利拿到赔偿款,也为了让李某的负担得以减轻,高文英与同事决定从两方面入手,先将李某的货车进行诉讼保全,再从法理和人情相结合对李某进行劝说,李某终于明白提供保险单不光是法院为了原告方能得到赔偿,也为了最终减轻自己的负担,并且通过调解工作李某的同情心被唤起,李某也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各方均对判决表示满意,没有上诉,那位父亲不仅领取了交强险保额款,另外从李某手中领到了4000余元的赔偿款。高文英再一次用她的真诚、智慧和公正,赢得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信任和佩服。
一槌千钧,法在民心。高文英怀着满腔热忱,如水一般激浊扬清,弘扬正义,以一颗公正、善良和诚挚的心把自己的事业演绎得这般精彩。曾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嘉奖个人”、“记录能手”、“办案能手”,并在201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