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偃师法院“五重五促”践行司法为民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4-07-01 11:36:04


    偃师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重五促”,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重政策,促稳定。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罚当其罪,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失足青少年及时得到矫治。此外还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到多所中学开展法制讲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着力加强调解工作,调解率达70%。全年未出现一件错案、超审限案件、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是重调解,促和谐。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为目标,将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全过程,坚持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该院坚持“六必调原则”,实现“八种特殊调解方式”,落实“五心要求”,调解率达80%,从更高层次上实现公平和正义,做到人民群众满意。

    三是重监督,促公正。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与支持并重。对违法行政行为,坚决依法判决予以撤销,正确的则予以维持,从而既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着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多次到行政机关授课,指导其依法行政,提高其执法水平,并加大非诉讼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全年执结率达95%。

    四是重民生,促发展。充分利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形成的威慑、协同机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使有条件执行的新收案件得到执行,确保执行工作形成良性循环。今年以来,该院新收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5%。另该院自2006年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以来,已解决案件36件,使用金额90余万元,为这些急需救助的当事人解决了困难,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积极开展为期两个月“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清理”活动,目前,已办结10余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3万余元。

    五是重信访,促平安。在信访工作中,该院实行“四定一包”制度,把强烈的稳定意识和责任观念贯彻其中,力争使每一起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合理解决,把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本院和基层。该院坚持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做到不查清事实不放过、不解决问题不放过。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实行涉案部门负责、领导包案,做到每起案件一抓到底。并对信访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因不重视、不采取积极措施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从而使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