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刘某出生于1939年,到今年11月份即将年满75周岁,就是这样一位经历过多年风风雨雨的老人,最近干了一件糊涂事儿,2013年2月份,刘某在遂平县城张某经营的饭店菜地北面靠墙处,非法种植罂粟863棵,并用遮阳网遮盖。2013年5月9日被遂平县公安局查获并铲除销毁。同时法庭查明,刘某身患冠心病及高血压病二级。
遂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考虑到其犯罪时已满六十五周岁不满七十五周岁,且身患疾病的事实,依法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