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范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给力措施,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岗位目标量化绩效考核,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案件节点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对办案进度实行“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制度,使流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机制。坚持定期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坚持“每案必评查、每月必通报”制度,对被通报的办案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实行“一月一约谈”制度,实现案件质量检查的经常化、规范化。
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介入调查机制。各业务庭应将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依据逐案写出书面材料送院纪检组、监察室备案。对所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要逐一评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倒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写出书面报告。
严格裁判文书预检纠错机制。各业务庭庭长对本庭所承办案件进行严格审核,院领导对分管业务庭的每一份待宣判和送达的裁判文书在打印前进行审核,把事后纠错改为事先把关,切实将文书中的错漏现象杜绝在送达之前。
创新审判绩效评估机制。依托审判绩效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各业务庭的审判绩效工作和每一位法官的司法能力,建立切实有效的结果转化制度,在选人用人、晋职晋级、评先创优、立功嘉奖、年度考核等方面充分体现并切实运用审判管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