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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法院延伸司法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4-06-26 15:33:47


    长垣县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起重机械加工、卫材、防腐企业等均已形成基地规模。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长垣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探索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拓宽服务渠道、转变执法观念、讲究执法方式、强化打击力度等措施,为该县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转变执法观念,树立平等意识。切实改变过去那种唯公有制经济利益为重的观念和好公恶私、厚公薄私的思想。真正树立了公私平等、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依法办案的平等保护意识。

    讲究执法方式,强化保障职能。对正在复苏的企业视情况适度地采取“放水养鱼”“养鸡生蛋”的司法保护措施;慎用强制措施,尽量不查封企业生产设备、生产用机动车辆和工资存款帐号;到私营企业中办案,一般不开警车,不鸣警笛,以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声誉,做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打击力度,确保非法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对危害非公有制经济的犯罪分子,采取稳、准、狠的打击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对于涉及非公有制经济的经济、民事案件,加快办案节奏、快立、快审、快执,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理;对刁难非公有制经营者及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制裁。

    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审理案件,严厉打击和惩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欠帐赖帐、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引导市场经济的参与者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从而形成平等、公平、公正竞争的环境,保障正常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促进经济发展。对办案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和单位负责人增强法律意识,完善企业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减少和预防经济纠纷的发生;对外地投资企业,要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投资者同等对待,积极创建良好的投资法制环境。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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