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在三门峡法院网、三门峡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公布了海洋雷等12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包含了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这是该院在今年4月23日和5月22日先后两批公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公布的第三批名单,共计40名“老赖”被纳入该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因海洋雷等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前,禁止其实施高消费行为;对在公告发布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法院举报。
2014年来,三门峡两级法院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提升执行质效的突破口,充分利用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限制高消费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等制度的整体效应,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前两批公布的28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结案或经群众举报得以执结的案件达11件。对全部履行义务的,法院依照《规定》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三门峡中院执行局局长贾巧梅表示,将加大法院执行工作公开透明力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标准,凡是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每月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