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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阳光温暖“三留守”每一个角落

--鹤壁法院关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纪实

  发布时间:2014-06-25 08:41:04


    今年以来,鹤壁法院切实贯彻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要求:把“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的要求。两级法院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及时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相继开展了“开学第一堂法律课”、维权法制宣传、典型案例评选、先进经验交流会等活动,通过快审快结、能动司法、延伸服务,让三留守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力量。

    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142件,其中民事122件,刑事5件,执行15件;已全部审结、执结完毕,结案率、执结率均达100%;涉及“三留守”人员172人;涉案金额296.4177万元,最大限度的维护了“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党组带头,结对帮扶

    在“三留守”专项活动中,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两级法院要做到党组带头,班长带队,刘明院长作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对活动高度重视,亲力亲为、亲自督办,对困难三留守人员点对点进行帮扶。

    陈根保是陈家湾村的一名留守老人,其妻子及儿媳因病先后去世,儿子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陈根保老人和年幼的孙子留守在家。在得知陈根保老人不幸的遭遇后,4月16日,刘明院长专程到山城区陈家湾村进行看望慰问,为他送去了米、面、食用油及电风扇等生活用品。

    在党组的示范带动下,鹤壁市两级法院建立了党员联户制度,对家庭困难的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儿童,实行一对一的扶助机制。活动以来,共建立帮扶对子176对,先后资助困难三留守人员生活必需品价值4万余元。

    二、能动司法,人性维权

    在审判工作中,鹤壁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对“三留守”人员加大人文关怀力度,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拉近当事人双方的距离,赢得了群众的尊重和信任。位于淇县水屯村的马家与裴家东西相邻,2011年裴家在马家房屋同排西侧建房,建房时东出房檐25厘米,致使房滴水滴到马家的房上,后又因打井往风道里灌水致使马家的西山墙地基下陷,多处出现裂纹现象,经鉴定重新修复需31180元。马家儿子、儿媳均在外地打工,老马到村委会反映未果,一怒之下将裴家起诉到淇县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由裴某自行拆除东出房檐并赔偿马家房屋维修款31180元。裴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官接办该案后,立即到现场调查摸底,想通过调解让两家冰释前嫌。法官多次做工作让裴家自行拆除越界房檐。裴家认识到越界房檐的不当,但认为自行锯掉很没面子。

    调解工作因为裴家的自尊心陷入僵局,法官于是自己动手拆掉了房檐,给裴家一个台阶下。马家被法官的真诚所打动,同意配合。法官顾不上吃午饭,拉着裴某在马家继续调解房损的赔偿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下午两点,裴某拿着筹齐的25000元赶到马家,法官立即组织当事人和在场人签订并见证调解协议,裴家和马家红着脸握手言和。

    三、多措并举,延伸职能

    为了更好地延伸司法服务,鹤壁法院在工作中创新“一访三帮”工作机制,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审判人员进行家访,了解发生纠纷的根源及化解矛盾的切入点。对涉及留守儿童的,帮助解决就学或学习困难问题;涉及留守妇女的,帮助解决就业渠道或生活困难问题;涉及留守老人的,帮助解决老有所养问题等。通过与市妇联、共青团、少工委、民政局等部门联系协调,联合行动,以实实在在的帮助,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

    鹤壁两级法院还与留守儿童建立 “一对一”结对帮扶,建立长期交流互助模式,端午节邀请留守儿童与“法官妈妈”一起包粽子过端午。开展“我与法庭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活动,邀请留守儿童走进法庭,让孩子们切身感受法庭庄严的审判环境,“零距离”体验法院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第一堂法治课”、“送法进社区”等宣传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农村学校、走入社区,到留守人员的身边,让司法阳光温暖每一个“三留守”人员。今年以来,已经先后举办30余次法制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7000人次。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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