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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与信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4-06-24 09:35:55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妥善化解我市日益增长的保险纠纷,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信阳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保险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的文件。

    《意见》规定保险行业协会成立涉保险案件诉前调解室及联络办公室,明确了其协助人民法院进行保险案件调解等八项职责。同时,规定了人民法院建立案件调解联络员制度,明确了联络员对保险行业协会参与的调解案件进行指导等四项职责。

    《意见》同时明确了在涉及保险的纠纷发生以后,进行诉前调解的具体程序,以及在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的具体程序。方便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及时化解矛盾,帮助投保人快速便捷地实现保险权益。

    该《意见》出台实施,是继今年信阳中院与信阳市银监局建立银行业社会法庭以后,在金融审判领域开展的又一创新举措。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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