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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省出来的干警健身中心

发布时间:2014-06-24 08:43:48


    400多平方米的占地面积,分羽毛球区、乒乓球区、健身器材区、休息区,看起来大气整洁。这是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近日投入使用的健身中心。

    光山法院院长李辉说,这里原来是一个很少使用的大型审判庭,有干警在中间的空地简单地拉起一道网,在下班后打起了羽毛球,可毕竟不是专业场地,有人差点儿摔伤。就是这个事儿,勾起了李辉为干警们建一个健身中心的想法。

    近年来,各种类型案件逐年增多,审判任务繁重,许多法官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又在办案过程中接触了太多的负面情绪,身心疲惫。如果为大家建一个健身中心,不仅能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还能有效改善大家的健康状况。李辉的提议经院党组研究后一致通过。

    说干就干,该院与县体育运动部门联系,根据法院干警的工作特点和闲置房间结构,对健身中心进行规划设计。全部预算下来,费用有十余万元。如何在办公、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有干警提出,院里的主办公区在三层、四层,爬爬楼也不失为一种好的健身方式,建议把院办公楼的电梯停运,用节省的电费建健身中心。经研究电梯试停一个月,经测算可省下电费一万余元。这下,建设健身中心的资金终于有了着落。之后,该院迅速行动,健身中心于近日投入使用。

    现在,这个省出来的健身中心每天在下午下班后开放两个半小时,周末下午开放三个小时。不少干警在这里进行自己喜好的体育活动,在尽情挥洒汗水的同时,也拥有了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同事们在一起活动,彼此间多了交流,也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李辉笑着说,还有一个意外收获是,大家下班后健身成了习惯,有效避免了当事人的吃请。

    “我们在日常行为上注意点儿,多些节约意识,要把经费用在刀刃上。”李辉倡导的这种理念,深入每名干警的内心,体现在各个方面:一张纸双面打印,下班随手关灯,还有近乎苛刻的车辆使用管理及招待规定……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6-21 4版 李晓玉 李国强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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