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 ”专项活动以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法官深知关爱保护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提高涉留案件的立案、审理效率是对“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的重要途径。淇滨区法院法官为两位留守老人及时化解了矛盾,依法维护了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苏某是一位68岁的留守老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法院,起诉69岁的王某,要求王某归还欠款25960元。考虑到两位老人年迈力衰、行动不便,本着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淇滨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调查取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通过法官耐心释法,不厌弃烦的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王某深刻认识到了按时还款是自己的义务,两位老人最终和解,王某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苏某撤回了起诉。
淇滨区法院积极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充分利用审判职能作用,快速为留守老人解决了问题,充分保障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使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