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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执行法官的承诺

  发布时间:2014-06-19 08:30:57



    2014年6月18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张合庆来到屯子镇桥村刘某家中:“老刘,我来兑现承诺,这是我们为你争取到6.1万元救助金。”老刘接过钱,半天没说话,半天,他哽咽道:“没想到,张院长,本以为让俺在家等着,恁帮俺想办法,是随口一说,今天竟上门给俺送来救命钱,咱法官说的话真算,真中!“

    双眼失明,上肢缺失,中年丧子,是浚县屯子镇桥村村民刘某的真实遭遇。2007年2月14日,因耕地边角开荒地发生纠纷,杨某将事先自制的爆炸装置放在刘某家,造成刘某幼子当场死亡,刘某一级伤残的严重后果。被告人杨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赔偿刘某损失16万余元。由于没有留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赔偿金没有了着落。  

    2013年10月,鹤壁中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张合庆接待到法院反映情况的刘某。看到他的状况,听完他的倾诉,张合庆当场承诺:“你行动不方便,可别来回跑了,这个事我记下了,我一定会想尽办法争取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为了践行这个诺言,他与鹤壁中院、浚县法院执行干警一道想办法、摸线索、找财产,想方设法推进执行。无奈,被执行人家除了年迈、多病的老人外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符合中止或终结执行条件,刘某面临一分钱赔偿款也拿不到的局面。本着一个执行法官的责任心,张合庆想到了申请救助资金这条路,鹤壁中院、浚县法院多管齐下,经向两级政府、政法委等多方汇报、努力筹措,最终筹集到六万余元救助资金,兑现了承诺。“法官多跑路,百姓少跑腿”执行法官用真心赢得了申请人对法院工作的真心理解,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及司法的人文关怀。

    当前鹤壁法院正在开展的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就是为了确保农民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以切实保障。截至目前,鹤壁两级法院总执结127件涉民生案件,执结到位571万元;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6次,罚款2次、司法救助6人次。有力地惩治了老赖,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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