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法院荣获“洛阳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作者: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田振国 发布时间:2014-06-16 16:58:28
近日,洛阳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3年度洛阳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公务员的决定》,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荣获“洛阳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据悉,洛阳市法院系统共有1集体2个人获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公务员。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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