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宝丰县人民法院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为着力点,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构建“四不为”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保持司法廉洁,真正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进一步夯实法院廉洁根基。
构建“不愿为”机制,加强干警警示教育。宝丰法院将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制作成版面放置于办公楼前,制成台式提示牌,摆放在办公桌上,并将廉政格言、警示牌张贴在办公楼过道、电梯口等位置,使“禁令”能随时被看到、记到,进一步入脑入心;通过节假日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召开反面典型剖析会,通报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例等形式,时刻提醒干警严以律己,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道德防线。
构建“不能为”机制,健全法院规章制度。实行审执分离、立审分离、审监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诉讼费收取、经费使用、司法鉴定及评估拍卖、人事变动、审判执行等环节都在严密制度下进行;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廉政建设层级化管理,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既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又负责干警思想工作和廉政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工作,防患于未然。
构建“不敢为”机制,健全了纪检监察、案件管理职能部门,制订并完善了一系列的监督措施,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提升了对制度、人员、业务等环节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监督管理。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原则、内容、方式及检查考评机制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力求将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二是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制度,严格执行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措施。
构建“不必为”机制,落实从优待警工作。改革财务制度,将办公办案经费纳入院财务予以足额保障,各庭室车辆维修、保险、调查取证等费用由院内承担,从经费保障上防止司法腐败;组织干警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合理制定请休假制度,严格审核请休假,并在统一审核干警以往休假、病假、事假时间后,由干警本人填写《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审批表》并审核休假日期。合理分配干警休假,精心组织实施,在保证干警得到及时休整的同时,确保工作休假两不误。对生活困难干警及时救济,多途径不断提高干警福利待遇,极大地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和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