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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法警五项措施服务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12 16:22:56


    今年以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原则,认真落实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的方针,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警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庭审警务保障。今年以来,该院法警支队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头绪多的突出矛盾,始终将庭审警务保障安全作为立警之本,严格履行押解、看管、执庭职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顺利完成了一大批刑事案件的庭审保障任务,未发生一起被告人自伤、自残和脱逃等事故,有效地保障了庭审秩序,确保了案件的顺利审结。    

    强化安保措施,积极维护机关办公秩序。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备标准》,进一步整合司法警察、机关保卫人员及辅助工作人员等安保力量,通过对进入法院人员安全检查、加强安保值班巡逻、全天无死角全方位监控、积极完善安保设施等方式,有效保证了审判和机关安全。同时,根据院党组要求,法警支队制定出台了《市中院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定》,对突发事件处置的职责分工、处置程序、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非正常信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教育训练,全面提升干警素质。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教育训练要求,制定了科学、严密的教育训练计划,并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技能、体能训练,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同时,结合训练情况,积极查找每名干警的训练弱项,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训练,有效避免了“训练瘸腿”现象。特别是在全省法院第十七期中级警官培训中,中院参加培训的三名同志全部考核达标,并有两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学员,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建立督查制度,强化对基层法警大队指导和管理。在作好本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基层法院法警工作的督导检查。今年上半年,法警支队先后对基层法警大队进行了警务保障工作、枪支弹药安全管理、法院及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等三次大的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有效促进了全市法院法警工作的开展。

    加强思想教育,积极改进工作作风。今年以来,按照院党组的安排和省高院法警总队的部署,法警支队组织全队干警围绕审判中心工作,结合省高院“司法警察庭警务安全教育活动”和市中院“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不断强化干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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