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富与中房集团安阳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俊霞、刘东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4-06-12 08:48:25
案情介绍
案由:一审原告柴俊霞、刘东升购买被申请人安阳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后因没履行合同发生纠纷
开庭时间:2014-06-16 09:00
开庭地点:省法院2号楼2楼2号法庭
基本案情:一审原告柴俊霞、刘东升购买被申请人安阳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后因没履行合同发生纠纷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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