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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五强化”筑牢法官廉政防线

  发布时间:2014-06-11 08:23:29


    夏邑县人民法院将廉政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坚持“五强化”,有效筑牢了法官廉政防线。今年以来,该院法官自觉拒吃请39人次,拒收礼金折合人民币4300余元,拒说情26人次,拒礼拒贿拒请蔚然成风。

强化源头防廉。坚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同时,每年举行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提拔任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对新提拔任用干部,在上任前组织廉政谈话,从源头开始筑牢廉政防线。

强化案中监督。将正面印有案件基本情况、主审法官、“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及举报电话,背面印有监督范围和监督意见的案件监督卡随案移送相关业务庭,由办案人员在接收案件时签发,并在办案时连同相关手续一起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告知其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可随时举报。

强化纪检督廉。全面推进审务督查工作,院纪检监察人员在事前不通知的情况下,采取现场全程录像方式,坚持每周至少对各业务庭庭审情况抽查一次,看法官是否按时开庭、是否按规定着装、审判程序是否正规、语言是否规范等,并将抽查情况即时在全院通报。

强化评查案件。各业务庭将已经办结并报送结案的案件,连同已装订好的案件卷宗,于每月底报送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备评。案件评查结束后,审管办对查出问题梳理归类,按办案部门通报。同时对审判质效较好的精品案件给予物资奖励,并通报表扬;对问题案件,按瑕疵大小对承办法官进行处罚。

强化制度约束。先后完善了《廉政宣誓制度》、《廉政承诺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同“五个严禁”、“十条禁令”一起汇编成册,结集印发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形成了用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同时,对违反规定者,不论涉及到谁,院纪检监察室将一查到底,并按相关规定严格追责。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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