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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法院首次使用人民观审团审理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发布时间:2014-06-06 10:12:44



    5月30日上午,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首次使用人民观审团审理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七名观审团成员分别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社会法官。观审团对案件进行了庭审评议,观审团成员一致认为,被告人郭某文化水平低,法律观念淡薄,系初犯、认罪态度好,还年轻,人生的道路还很长,应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从轻处罚。合议庭听取观审团意见后,予以采纳,并当庭作出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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