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濮阳】濮阳严把关助力“三留守”维权活动

发布时间:2014-06-06 08:38:35


    本报讯  日前,河南省濮阳市两级法院通过严把关口,确保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据统计,截至5月16日,该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308件,涉及人员325人,结案率85.1%,审执结标的额468.09万元,大幅提升了“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水平。

    严把进度质效关。对近3年涉及“三留守”人员的各类案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案研究,又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的急难、紧要程度,分清轻重缓急排序,保证进度。同时,抽调过硬的审判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严把重点突破关。对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加快办理速度。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性侵留守妇女、留守女童的刑事犯罪,对以农村“三留守”人员为侵害对象的拐卖、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做到依法快审重判。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年幼、年长、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行为的,在加强教育、感化的同时,加大依法处理的力度。

    严把延伸保护关。把专项工作向前后延伸,即法官进农村、进学校、进敬老院、进乡镇、进工地等,提高“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通过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等模式,关注校园中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法官还积极与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结对子。另外,对特困“三留守”人员规定一律免交诉讼费。

    严把监督制约关。在专项活动中规定严禁对案件排查不细、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严禁工作敷衍,组织不力,节奏缓慢、效率低下;严禁纪律松散,不讲大局,推诿扯皮;严禁急功近利,好大喜功,避实就虚,流于形式;严禁心浮气躁,说在嘴上,不重实效。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6-4 4版 冯利强  杨  浩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