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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之痛:利益纷争背后的另一群“赵作海”

  发布时间:2014-06-04 10:22:47


    赵作海眼下是商丘市睢阳区的一名环卫工,笔者每天上下班路过他负责的路段,总能看到他略显苍老的身影。赵作海冤狱11年,得到国家65万元赔偿款。在外人看来,他本可以安度晚年,静享亲情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而事实上,他现在的生活几近颠沛流离,有家不能回,有房不能住,亲人反目,儿子疏离。他说:这都是钱惹的“祸”。获得国家赔偿后,给儿子盖房娶妻不算,儿子又擅自取走他14万。出狱后在妹妹家住几天,妹夫想要2万,他给了5000元。就连自称“举报”“ 受害人” 回村有功的邻居也向他张口要5万,他只给3000元。亲戚纷纷登门借钱,他不借,如今落到了众叛亲离的境地。如今65万所剩无几,好在法院帮助他找了这份工作,才算与妻子李素兰过上了“安稳” 的日子。

    看到赵作海,笔者想到了另外一群“赵作海”, 他们虽然没受过赵作海的牢狱之苦,但在巨大的利益纷争面前,他们却忍受着比赵作海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亲情之痛。这群人,就是因拆迁而获利的老年父母们。

    李某年近七旬,当了40年屠户,膝下一儿三女,均早已成家立业。早在15年前,头脑精明的李某意识到自己家地理位置的优越,省吃俭用在集体分配的一亩宅基地上燕子筑巢般一砖一瓦盖起了1800余平米房子。今年三月他的房子被拆迁,李某得到两套120平米的安置房和近80万元补偿款。然而他们的噩梦也从此开始,四个儿女以各种理由向老夫妻俩索要安置房和补偿款。尤其两个远嫁他乡多年的女儿难抵诱惑,竟然以婚前占有宅基地为由将父母告上法庭。李某老伴气急突发心脏病,险些丢了性命。

    与李某邻村的贾某为了能多得到一套安置房,私下与女婿签订了一份虚假的房屋买卖协议。没想到女婿据此协议将一套120平米的安置房和7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据为己有。贾某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女婿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女儿不满丈夫的不义之举,经多次劝说无效后,愤然起诉离婚。

    诸如此类的案例在拆迁户中不在少数,据笔者不完全统计,2010年以来的5年间,笔者所在辖区城市周边有50余个自然村被拆迁,涉及人口10余万。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法院5年间审理因拆迁引发的家庭内部利益纷争的诉讼案件39件,其中父母为原告的13件,子女为原告的26件。虽然绝大多数案件经调解案结事了,但仍有极少数案件演变到兄弟姊妹之间大打出手,最后因故意伤害受到刑罚。

    是什么让拆迁拆散了亲情?是房子、金钱的巨大诱惑。

    只所以在父子、夫妻间演绎出亲情离散的悲剧,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面对巨大利益的诱惑,部分人道德观、价值观发生了错位。农民群众虽然大多文化水平较低,但最朴素的纲常伦理还是懂得的。但在巨大的拆迁利益构成了对这个时代伦理最深层挑战的时候,道德的砝码却偏重于利益一端。尤其四五十年代的老年人与八十年代后的年轻人价值观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往往后者的价值观占上风。他们不顾亲情,不懂感恩,不择手段平衡心理,满足占有欲,导致原本和睦的家庭纷争骤起。二是多数老人缺乏依法维权的勇气。受“家丑不可外扬” 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尤其怕老了以后儿女不尽赡养义务,面对儿女屡屡伸出的手,忍气吞声任其盘剥。其结果是到眼前的“小康”又回到了“温饱”, 有的还不如拆迁前的生活状态。 三是政府“拆” 字当头,对潜在的矛盾视而不见,放任结果发生。很多家庭矛盾纠纷在拆迁前就已经有所显露,但拆迁的具体执行者只管拆房,至于房子和补偿款怎样分配,完全是家庭内部的事。这看似合情合理的行为,却加速了矛盾的激化。其实,有些以房产开发和土地转让为目的拆迁行为,拆迁主体本身瞄准的就是利益,把拆迁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抛在了脑后。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和谐,社会和谐也就成了无本之木。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加强教育引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应注重对当事人进行道德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使其懂得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不仅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是无价之宝。一个人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比任何事情都重要。失去金钱,可以再挣回来。失去工作,可以再找一份。然而,人一旦失去了自己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就失去了人生最宝贝的东西,而且再也找不回来。

    注重调解打好“亲情牌”。此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应坚持调解为主,在打好“亲情牌”上多做文章。可邀请家族中德高望重者、亲戚中的明理者、朋友中的信任者以及基层组织、代表委员等共同参与调解,释法明理,使其懂得在亲情、房子、金钱面前,虽然房子和金钱重要,但最最重要的还是亲情,亲情最金贵,亲情最难得,有多少金钱换不来亲情。在面对拆迁、面对利益纠葛的时候,一定要把亲情放在第一位,千万不要在亲情和利益面前做出错误的选择。调解应找准“法、理、情”的结合点,努力平息纷争,回归家庭和谐。

    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拆迁过程中成立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组织,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基层组织进行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贯穿于拆迁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家庭悲剧的发生。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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