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法官廉洁司法的自觉性,确保廉洁司法无死角。 汤阴县人民法院四个方面强化对法官的廉政监督
一是对特定场所加强监督。通过设立对法官业外行为的约束监督机制,加强与法官家属的沟通、联系,争取法官家属的支持与配合,严防法官在自己家中及其他非办案场合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杜绝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送礼及娱乐活动。
二是对特殊时期加强监督。通过建立春节、中秋节、元旦等重要节日廉洁预警机制,加强节日廉政教育,严防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过节日之机所送的红包、代币券和物品等。
三是对特别岗位加强监督。通过任前谈话和岗前教育,强化对执行机构及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主审法官的监督管理,促使其严格依法办案。
四是对用权环节加强监督。通过严格涉案财产拍卖、评估、鉴定、审计移送、委托等程序,严防法官在这些环节搞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甚至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