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案件诉讼效率,确保程序上的公平正义,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范县人民法院在接到省高院《关于开展隐形超审限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及时的对通知内容进行研究,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整项工作。
领导开会部署。党组书记、院长韩军亲自召集院党组成员及各业务庭庭长召开专门会议,在会上传达了省高院通知文件的精神,并要求各业务庭庭长务必重视起来,认真排查本庭案件中是否存在此类案件,主管领导也要加强监督指导。
评查案件范围。此次评查的案件范围主要有三类:一是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结案的;二是2012年12月21日以前立案,至今尚未审结的;三是所有未纳入审判管理流程管理系统的。重点放在上诉的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指令再审的案件、鉴定评估的案件、中止的案件、审限延长的案件、调解扣除审限的案件、公告期满未及时恢复审理的案件、实际送达晚于内网结案的案件。
确定时间节点。各承办人应在3日内自查完毕,台账填好后交庭长核对,庭长在3日内对本庭隐形超审限案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将汇总台账报送至院审管办登记备案,审管办在2日内核对全院数据,将核对后的汇总台账报上级法院审管办备案。
排查责任承担。在审管办进行最终数据核对后,对不按时、不如实汇报案件情况的庭室,将进行全院通报并计入年底考核扣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