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引发社会关注的被告人丁金华涉嫌故意杀人、抢劫一案在在西平县人民法院由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7月25日早,被告人丁金华因宅基地纠纷,与邻居高某发生激烈争吵。丁金华恼怒之下,回家携带军刺驾车返回高某家中,趁其不备,将高某及其妻子和女儿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并将高某女婿和儿子捅伤。作案后,丁金华驾车逃离,赶至漯河市红太阳家具城,将与其有生意矛盾的红太阳家具城商户曹某杀害,在逃离过程中,又与一辆挡着去路的出租车司机谢某发生争执,并持军刺朝谢某身上连捅数刀,致其死亡。随后,丁金华又在家具城门前拦截一辆出租车,将司机常某扎伤,抢走该车。2013年7月27日,丁金华在禹州市神垕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金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五人死亡,三人受伤,作案后为逃跑抢劫出租车一辆(价值人民币61992元),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主持下,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金华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分别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丁金华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