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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院:查漏补缺提高民事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4-05-28 10:25:29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敢于“自我揭短”,依据“木桶理论”,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质量进行一次大评估,找出短板,从而“补齐短板”,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

    2014年5月27日上午,安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第二季度民事审判工作会,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中院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会议求真务实,“揭短亮丑”,对全市法院第一季度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通报,重点查找了问题。安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方针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审判质效、管理协调等方面进行了点评。

    为加强考核评估,及时下发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质量评估办法》。同时还对民事审判“三个提升”活动、人民法庭、社会法庭、专项审判和民事审判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中院每月或每季度将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暗访,定期通报。并就《民事审判瑕疵案件问责办法》征求了各基层法院的意见。

    通过查漏补缺,各基层法院找准了自身的定位和不足,明确了努力方向,为全市法院下半年民事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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