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留守人员就是我们自家亲人,当他们面临困讼时,咱不拉一把让谁来拉,作为法官这是办案中最基本的道德良知也是最起码的办事底线”。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法院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电视电话会上,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明山如是说。
周口中院按照河南省高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为期3个月的专项活动总体部署,立足实际,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及时转变司法理念, 积极参与,主动服务,研究并确立《关于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十个到位的实施意见》,以文件形式下发各部门。立誓要下大力气,花大功夫,切实肩负起对“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的重担,竭尽全力为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撑起一片蓝天。用行动给他们足以安身立命的空间,创造宽松愉悦的环境,打通勤劳致富的路 径,把握命运的抓手,面向未来的自信。
抓思想,认识到位。该院认为,当前“三留守”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如不认真加以解决,直接影响着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实现。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利用3至5天时间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关于农村“三留守”人员的重要讲话精神,要从心里,从灵魂深处意识到法院工作对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的重要性。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是省高院立足于中原实情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更是周口作为1000多万农村人口得以解决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重大问题的重要路径,也是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
抓贯彻,组织到位。2月28日,周口召开全市两级法院“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在全面贯彻省高院会议精神的同时,对专项活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当日,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整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确立运作程序,完善各项措施。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建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指挥中心,由该院院长张明山担任组长,并下设办公室。主管院长刘明杰亲任办公室主任,设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宣传、立案五个工作小组。各庭庭长、基层法院院长为法院工作的一线负责人,审判流程管理办公室为案件督办单位,日日公示,每周通报,在法院网及局域网上予以详载办案的时限、办案人姓名、结案方式等。凡工作不力,措施不当,贻误办案最佳时机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者在通报批评的同时,实现“一票否决”制。要求市法院与各基层法院要 形成统一整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活动开展。
抓根源,调研到位。该院成立三个调研组,采取统计调查、问卷调查、入户调查、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研,要求调研组务必查明“三留守”群体生 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务必摸清“三留守”案件情况,务必根据问题与现状,撰写出详尽的调查报告,拟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据调研得知,全市共有留守妇女 儿童189万人,占全省19.97%,近3年来共审理涉及“三留守”人员的案件2361余件。民事1337件,刑事531件,行政和执行案件493件。累计发放调查问卷表4500余份,征集农村留守人员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3条,适时出台一系列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向职能部门提出包括参政议政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医疗卫生保障等9项司法建议,建议社会各界建立健全教育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帮扶机制、救助机制,让社会形成强大亲合力,共同关注关爱三留守人员。
抓维权,宣传到位。该院专门成立法制宣传队伍,深入农村、中小学、敬老院,对“三留守”人员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将法制宣传资料发放他们手中。特别是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多发案件,并通过模拟法庭、以案说法、上法制课等形式,为乡亲们及在校学生答疑解惑,帮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本着热心、细心、耐心、诚心的服务理念,主动听取“三留守”人员意见,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婚姻、赡养、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问题。及时为他们提供全面的司法服务和人文关怀,排忧解难。从而有效防止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
抓落实,服务到位。该院在省法院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立案组,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将民调组织和法律援助律师请进大厅现场办公,制定了“立案窗口服务承诺制度”、“立案公开制度”、“立案窗口首问负责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 收转、诉调对接等功能于一体,设立了滚动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提示、查询系统和供当事人休息、书写、复印、邮件收发、资料下载的专门区域,切实为“三留守人员”诉讼提供便利。凡涉及“三留守”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抓扶弱,救助到位。凡属“三留守”案件,该院要求一律为其缓、减、免诉讼费用。同时,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随时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立争从诉讼源头最大限度保障“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与当地民 政部门、妇联、工委、教体局、劳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设立关爱“三留守人员”司法服务救助中心,针对“三留守人员”在生活中所涉及到赡养、抚养、就业、低保以及子女升学、转学等维权和教育问题,救助中心进行分类梳理、引导、登记造册,做到件件有回声、有落实。对暂时难以执行而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案件的先行垫付司法救助资金。
抓便民,巡回到位。本着“方便、快捷、为民”的原则,对已受理的案件尽可能适用简便程序,做到尽快开庭,尽快合议,尽快办结。新立案件,无论民事、刑事、行 政案件,只要符合巡回审判条件,适时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将庭开在村头院落及百姓家中。民事案件要抓调解,促和谐;刑事案件要抓打击,保稳定,突 出严快好;行政案件要抓协调,保民生。巡回审理之余,对“三留守”人员的生活情况还要进行摸查登记,如有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及时提供帮扶;如有矛盾纠 纷苗头的,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提前介入提供调解帮助。要求5月31日以前结案率达95%,执行结案率达90%以上。
抓民生,仁爱到位。法院是正义的化身,更是仁爱的使者,当“三留守”人员出现生活困难时,该院的做法是竭尽所能,仁爱致至。2013年11月,我市淮阳县发生一起特大灭门案件,案件涉及了7名被害人,其中3名留守儿童、2名留守妇女、2名留守老人。中院少年庭在办案过程中,从及时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出发,简化立案程序,从快安排开庭,加班合议、制作裁判文书,审委会加班讨论研究,最终被告人贾某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李某、李某某等5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12万余元,从立案到宣判仅用15天时间。但是由于被告人贾某某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不能得到实际赔偿。得知这一情况后,结合正在开展的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全省法院 “保护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院党组倡议为受害的留守妇女、儿童、老人伸出友善之手,献上一份爱心,帮助渡过难关。3月20日,该院党组积极倡议带头捐款,全院副科级以上人员踊跃参与,有的拿出一百元、有的拿出五十元,捐款不计多少,涓涓细流汇成河,当场便为无辜受害留守家庭捐款七千六百元人民币。4月14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亲自将捐款送到留守老人家中,被害人的婆婆紧紧握住张明山院长的手,感动的泪流满面。围观的群众都在议论说法院的人真好,真心为老百姓办好事的。3月4日,该院组织13名资深女法官组成爱心团,看望慰问郸城县胡集乡小仁行政村的留守儿童、老人、妇女,为其送去生活必需品及唱戏机,为所在校小学生送上书包、文具盒等学习用品。3月5日,太康法院的13名女法官自愿组成爱心团,来到辖区独塘乡赵 胡同村,开展“三走近、三关爱、三服务”活动,为村里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送去了电子血压计、法律维权手册、学习文具等物品,以特殊的爱献给特殊人群。 3月6日,项城市法院自发组织“女法官爱心志愿团”前往该市付集镇韩营行政村,为25户留守妇女赠送了随身听、28户留守儿童赠送书包、文具盒、31户留 守老人赠送米油等生活学习用品,与留守妇女身贴身交谈,与留守儿童面对面接触,帮助留守老人梳理头发、打扫院落,并将他们确立为帮扶对象,一年四季,仁爱 如初。在市法院引领助推下,全市基层法院先后开展了大型“同在蓝天下,仁爱觅亲人”爱心捐赠活动。
抓试点,保障到位。该院于4月1日在西华县法院所辖西夏镇试点,第一个成立“保护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社会法庭”,要求西华县法院对法庭每月不得少于2000元 办公经费。目前,该法庭已成功调处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8件,并在辖区等13所中小学校设立了“保护留守儿童学校联系点”,定期到校开展法律服务。先后有6 个基层法院也纷纷效法,请示中院将此经验与做法加以借鉴与推广。
抓实效,回访到位。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要求,对所办“三留守”案件一律实行回访制度,回访中,重点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判决的满意程度和执行兑现情况,办案人员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和评价意见,且回访要求有记录、有签字。每次回访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向院报告回访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当事人有生活困难隐瞒者,予以通报批评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自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周口中院共审理涉及三留守案件47起,结案率97.4%。缓、减、免诉讼费用7.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 6.3万元,巡回审判12次,案件回访已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