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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用情至真 难案自解

发布时间:2014-05-28 08:56:17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陈 杰

    4月的一天,透过办公室的小窗,我看到柳抽新绿,小草吐芳,百花竞放,万物勃发出春的生机,心情也随之格外清新。我刚要打开一本新转来的卷宗,突然接到了一个愿与申请执行人和解的电话,更让我心情愉悦,我知道是那次用情至真的谈话起了作用。

    被执行人李明是农村一名小包工头,农闲时组织工人为百姓盖房修屋。2011年春,王申在跟随李明建房过程中摔伤,法院依法判决李明承担医疗费4万元。判决生效后,王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的半年多来,因李明规避执行,执行人员用尽强制执行措施都无功而返,几次执行对李明没有任何触动和效果。经多方调查了解,李明确有履行能力,但一直采取各种方法逃避执行。为敦促李明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合议庭经讨论报批,决定对李明进行司法拘留。第一次采取行动,被执行人李明一看到警车就翻墙逃跑;第二次行动,被执行人带领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从房上掉下来,被执行人正在救助;第三次行动,被执行人的母亲去世,正在家中办丧事。三次行动未果,申请执行人意见很大,并要上访。被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仍不予理睬。

    为缓解对抗,第四次,我带领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家中,没有见到被执行人,但见到了被执行人的妻子和姐姐。被执行人的姐姐见到我们也是诸多埋怨,抱怨他们家中一直出事,法院不该执行他们。被执行人的妻子显然也有对抗情绪,既没让座,也不搭理。

    我想做最后的努力来化解这场矛盾,便主动与被执行人的妻子搭讪并消除了她对我们的敌意。最后我真诚地告诉她:“我知道你们家中连续出事,但躲避也不是办法,应当在法院主持下出面协商这个事。如果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可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先支付一部分,剩余未支付的达成还款协议,缓一缓,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继续规避执行,你们既无法安心生产,法院也会采取更严厉的制裁措施,在村里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对家庭、对孩子都不利。”这时申请执行人的妻子与被执行人的姐姐在院内吵了起来,被执行人的妻子责怪其姐姐不明白事理。我知道被执行人的妻子对我真诚的话语有了触动。我又安慰了她几句,并交代她说:“你丈夫回来后,好好跟他沟通一下。如果相信我,这几天给我打个电话。”我把电话号码写给了她。

    通过执行人员及时安排时间调解,被执行人当庭支付给申请执行人3万元医疗费,另1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个月内还清。

    案件的顺利执结给我很多启示:被执行人也需要关爱和尊重,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需要理解和沟通,在沟通中寻找心灵的契合点,让被执行人接纳我们、相信我们、依靠我们,这样才能尽量减少逃避执行、躲避执行的现象。我坚信执行和解才是执行工作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5-26 4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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