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农忙在即,正阳县人民法院从司法为民、便民的角度出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通“三农”案件便民诉讼快车道,快速对“三农”案件审理,确保农民“三夏”生产与诉讼两不误。
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口头立案,方便农民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对因有经济困难的群众和农村“三留守”人员及三农案件实行诉讼费减、缓、免,确保交不起诉讼费的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实行专项审判。成立 “三农”案件的专门合议庭,固定人员和时间,及时审理因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化解社会矛盾。
突出调解重点。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积极进行调解。对受理的赡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以及群体性、敏感性、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深入到案发地乡、镇审判点巡回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后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实现全程调解、全员调解,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达到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审判目的。
构建联动机制。积极与工商、消费、农业、供销等部门联系,共同召开涉农案件协调会。对涉农案件,人民法院积极适度地引导农民举证,实施司法救助,从而服务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农资经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将加强企业管理,尤其承包、挂靠经营中的管理,保证农资质量,树立企业信誉。市场管理机关加强市场管理,打击、制裁违法违规经营。农业部门及农业技术人员将指导农民购种施肥,防范风险,及时事后补救,科学鉴定评估。通过法院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形成了各相关在不同阶段或环节处理涉农纠纷的联动机制,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并及时有效地保全证据,正确指导农民依法维权,达到了共同服务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