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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三级法院少年庭法官共商少年法庭受案范围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22 15:21:24



    2014年5月21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家庭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工作座谈会,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韩轩、审判长常晖,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少年庭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在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举行。

    为促进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配合,依法干预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这次征求意见在河南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也拉开了河南省法院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的序幕。

    会上传达了征求意见稿制作背景,与会代表结合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实践,围绕开展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工作,从法律依据,申请主体、适用范围、变更程序、部门职责、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关于开展家庭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讨论,提出了许多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针对该项工作建议增强具体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具体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义务,畅通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为推动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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