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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倾情关爱“三留守人员”

  发布时间:2014-05-22 15:08:37


    新密市人民法院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据省高院的要求,针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特殊情况,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了解社情民意,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为留守儿童撑起法治蓝天。新密法院与辖区中小学紧密联系,建立“一校一法官”机制,法官定期到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及儿童群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模拟法庭,把身边事编成案例,在法制课上让同学们讨论,寓教于乐,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帮扶机制,不让一个人因贫困失学。

    为留守妇女编制司法保障网。切实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新密法院根据农忙时节特点,与当地妇联、民政、劳动、社区等组织积极配合,教育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履行家庭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增强留守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留守老人送去司法温暖。针对近期不断增多的赡养老人纠纷,新密法院总结审判经验,发现老人在物质生活条件上要求不高,大部分都是儿女不经常探望老人而引起矛盾,要求法院裁判子女看望自己,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意味着,“常回家看看”已被列入了法律条款,有了法律依据,此类纠纷本着维护家庭和谐,照顾亲情的原则,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判决,发挥法律的威慑力,让老年人不仅老有所养,而且老有所乐。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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