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筹个鱿鱼摊的钱,崔某铤而走险,在ATM前抢劫了2300块钱,银行的监控录像全程记录了他的作案过程,崔某因涉嫌抢劫罪被诉至法院。5月2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了河南省财经学校,公开审理此案,该学校1000余名师生旁听了此案的审理过程。
“现在宣布开庭••••”下午2点,在河南财经学校的操场上,庭审正式开始。
崔某今年26岁,老家是河南民权的。去年9月份来到郑州打工,在郑州呆了几个月之后,他看烤鱿鱼的挺挣钱的,于是就寻思着摆个鱿鱼摊,但因存款不够,他经常为这事烦恼。
今年3月13日晚上8点左右,崔某在朋友家喝了点酒后,就萌发了去外边抢钱的念头,于是他就从住处拿了一把弹簧刀外出寻找目标。当他走到南阳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时,看到一名单身女子正往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处去,于是他尾随该女子进入工商银行自助取款区,趁其不备拿着的刀压在该女子脖子上,向她要钱。该女子给了他300块钱,崔某嫌少又让她从卡里取了2000块钱。拿到钱后崔某就坐出租车回去了,随后该女子报警,崔某被抓。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法院依法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单刃弹簧刀予以没收。
庭审结束之后,该校老师纷纷表示,将庭审开到校园里,能让学生真正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可以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