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根据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沈丘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确保活动有序高效开展。
组织领导到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由督查联络办公室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组织进行庭审评议;由各业务庭具体落实案件旁听,并庭前向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简要介绍案情。
范围明确到位。各业务庭在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开庭审理的普通程序案件中,重点选择职务、金融、涉黑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如医患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及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类型案件等),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沟通协调到位。联络办要主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协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切实加强组织与协调工作。要邀请本辖区不同级别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省、市、县、乡镇)旁听案件。庭审前,由联络办发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征求意见表》,庭审结束后,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或座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审管办要及时反馈给各审判庭,各业务庭要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同时,审管办对发现的问题汇总后进行梳理、分析向院党组提出建议,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
责任落实到位。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口主管副院长为主要责任人,各审判业务庭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制定活动台账,各审判业务庭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审管办报送本月旁听活动的开展情况和下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案件的信息人。同时,将旁听案件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业务庭年底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