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是非不分乱帮忙 助纣为虐进牢房

  发布时间:2014-05-20 09:52:32


    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我们也应辨别是非善恶,而后决定帮与不帮。濮阳县一跑黑的青年宋某为他人聚众斗殴帮忙运输铁锨,2014年5月19日被濮阳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3年8月27日上午,被告人宋某开着自己的红色面包车在濮阳县跑黑的,遇到边某(另案处理)要用他的面包车拉点东西,宋某也没多问,便与边某一起去一个门市拉了十来根铁锨,边某才明言要去濮阳县白堽大堤工地上吓唬吓唬爱闹事的老百姓。宋某明知他人聚众斗殴打架仍用自己的面包车拉运打架用的铁锨赶赴施工处的打架现场。宋某打开车后备箱,边某(另案处理)等人从该车上拿出铁锨把,与正在工地上施工的贾某(另案处理)等十余人聚众斗殴。聚众斗殴过程中边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边某方驾驶的五辆轿车遗留在现场,被贾某等人砸坏。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明知他人聚众斗殴而积极为他人运送器械,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宋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赵艳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