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增进工作了解 提升司法公信

【河南】代表委员集中旁听庭审

发布时间:2014-05-20 09:15:12


    本报讯  (记者  冀天福  通讯员  邢会峰  李向乔)记者近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联络督查处获悉,为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河南高院决定于4月25日到12月20日在全省法院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河南高院明确规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在省高院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各级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法院按照省高院要求,由审判管理部门牵头,代表委员联络部门配合,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该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实行责任制,各级法院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审判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审判业务庭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审判管理部门和督查联络部门负有联络协调责任,后勤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旁听案件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同时要求,各级法院审判管理、督查联络部门与审判业务庭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

    为加大对全省法院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庭审、听证、见证执行活动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取得良好效果,河南高院还制定了《代表委员集中旁听庭审听证见证执行活动督查考核办法》,省高院和各中级法院对活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评考核,采取实地考察、回访代表、查阅资料、月通报等方式进行,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通报综合考评考核结果。

    完善联络机制  主动接受监督

    湖北:规范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本报讯  (记者  程  勇  陈群安  通讯员  梁学东)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络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促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意见》明确,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一把手”要负总责,常务副院长具体负责抓,要建立健全经常化、日常化沟通联络机制。要确定院领导、中层正职为定向联络人,定期与代表委员沟通,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要采取见面答复与书面答复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按期办结率达到100%。要把与联络工作有关的信息化平台及定向联络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制成联络卡,方便代表委员直接联系。开通代表委员联络专线电话,实行“首接负责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代表委员旁听庭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全局性、专门性重要会议。定期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争取同级人大有关部门支持。组织代表委员视察调研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代表委员关心支持法院工作。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5-18 1版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