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到洛阳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曲海滨等参加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海滨汇报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编印了《学习资料汇编》和《中心组封闭学习资料汇编》,制定学习计划;在“洛阳法院网”、“洛阳中院微博”、《政工通讯》开辟学习专栏,为学习交流提供了平台,又向社会集中展示了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制发《听取意见工作方案》,规定了听取意见的工作程序、方法、目标、时限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教育实践活动联系法庭,要求党组成员在基层法院,至少听取一次基层班子意见、召开一次干警座谈会、走访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四大班子”;在基层法庭,要和法庭干警同吃、同住、同工作,至少吃住一天在法庭、旁听一次合议、送达一次文书、化解一起矛盾纠纷、走访一位当事人、同干警谈一次心。专门设立教育实践活动专线电话、征求意见箱,借助洛阳法院网、洛阳中院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广泛征求外部意见。
宋海萍对洛阳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对洛阳中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自选动作”给予了表扬,希望洛阳中院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