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始终将确保机关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作为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安全保卫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坚持用制度治警、用制度管警,在严格遵守全院规章制度的同时,法警大队还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保障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对于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各类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预防。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提醒、严格追究,干警的工作作风得到明显增强,保证了司法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法警队伍建设工作中,为使司法警察队伍实现良性循环,更好地服务于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法警大队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形势教育,强化干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深刻认识法院安保工作的重要性,使得干警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主动性、细致性和实效性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在硬件保障方面,山阳法院党组对司法警察执行公务必需的警棍、盾牌、警绳、手铐、头盔、防弹背心、手持金属探测器、对讲机等警用设施应配尽配;在审判庭分设法官和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通道,设立被告人专用羁押室、候审室;配备电子监控系统、安全检查门、门禁等安全措施,实行审判区、办公区和接待区严格分离,保证了司法警察顺利完成安保任务。
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该院强化训练,认真制定年度训练计划,要求干警每天提前两个小时到院里集合集体训练,并实行法警八小时不间断在办公区和审判区及周边进行巡逻,排查安全隐患,对于需要加强加固的当即着手改进,坚决不留安全漏洞,全力做到万无一失。,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