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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新华区法院着力打造“亲民、爱民、为民”形象

  发布时间:2014-05-16 09:45:34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多项举措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从严治院方针,结合“作风转变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全体干警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公正廉洁司法形象。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带动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树立大局意识,转变领导作风。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案、勤奋务实,坚决杜绝“贪、昏、庸、懒、散、浮”等不良风气,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真正为党和人民利益负责。

    多方位服务保驾护航促发展。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稳定和保障辖区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法院保驾护航作用。多渠道接访化解矛盾促和谐。通过巡回审判、“社区法官”,院领导带头接访、带案下访,促进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多元化培训提升标杆拓思路。采取理论学习、法官授课、庭审观摩、主题演讲、技能比武、参观考察等多元化模式对全院干警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夯实工作基石。

    树立廉洁意识,转变纪律作风。抓好廉政教育,使廉政警示教育富有针对性、经常性和时效性,通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学习先进典型等活动培养干警的高尚情操,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努力做到“慎言、慎独、慎权、慎欲、慎友” 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反腐倡廉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廉政保证金制度、廉政监察员制度,严禁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防接受请托为案件当事人打招呼说情,接受当事人吃请、与律师界限不明等情况发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畅通人民群众举报违纪事件和反映情况的渠道;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贯彻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六个不准”、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等禁止性规定,严肃处理纪律作风存在问题的干警,不断纯洁队伍,树立司法为民形象。

    多角度宣传沟通民意树威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及时解答法律疑难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台、网络、微博、微信、视频等多种方式建设广覆盖、立体化法治宣传模式,强化监督舆情,注重民意沟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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