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第二次推进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德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中院专项活动主管院领导、省法院宣教处处长徐哲就近期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省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研究室、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谢德安副院长对专项活动前一阶段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省法院全省各级法院通过高效审判,审执结一大批涉“三留守”人员的案件。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自2月26日启动以来,全省法院积极行动,快审快结了一批涉“三留守人员”权益案件。截至目前,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涉“三留守”案件9896件;审、执结8053件,结案率为81.38%;涉及“三留守人员”13660人,涉案金额达18963.15万元。案件受理数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了82.5%,说明各级法院真抓实干,对此类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为我省“三留守”人员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二是全省各级法院通过能动司法,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司法保障。专项活动期间,全省法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广泛开展关爱维权活动。很多法院院长带头到农家看望留守老人,倾听他们的需求,解决相应的法律纠纷,并送上生活用品。各级法院普遍到学校开展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坚持实行“法制副校长”制度,关心慰问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法官们通过慰问敬老院中的老人,了解留守老人生活状况,向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张立勇院长带头进企业,到郑州航空港区大马安置区建筑工地为建筑工人普法宣传,向工人们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和农民工维护法律服务调查问卷。张立勇院长实地查看了西华县法院大王庄关爱“三留守”人员社会法庭,观看了关爱“三留守”人员活动宣传片,并对社会法庭的工作给予肯定。在创新工作制度方面,郑州市两级法院推行“五个一”工作措施(每个班子成员分包一个村“三留守”人员的司法保护工作;到基层学校上一堂法制课;至少处理一起涉及“三留守”人员权益的案件;服务一位留守老人;和一位留守儿童交朋友),平顶山两级中院推行“两室一地”工作方法(“两室”指留守儿童谈心室和留守老人聊天室,“一地”指留守妇女就业基地),这些好的制度应该持续建立和完善。三是全省各级法院通过各类专项行动,开展为“三留守”人员送关爱活动。张立勇院长对专项活动高度重视,亲自到郑州、南阳、濮阳、周口等地就保护“三留守”人员进行调研和现场指导。各级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理论调研,送温暖,献爱心,在我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关爱维权活动。如周口中院干警为无辜受害的留守家庭捐款7600元;禹州法院“法官爱心联盟”拥有成员200余人,开展爱心帮扶活动30余次,帮扶孤寡老人、留守儿童50余人,为“三留守”人员募得爱心捐款7631元;开封禹王台区法院编写《留守妇女儿童六字诀》和《留守老人七字歌》,并已编印成册,发放到辖区农村230余名留守群众手中;洛阳嵩县法院组建“爱心天平”青年法官志愿者服务队;商丘中院与团市委联合成立的“张晓华志愿者帮扶队”等。四是全省各级法院通过法制宣传,起到推动全社会关心关爱“三留守”人员的目的。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开辟专刊集中报道“三留守”专项活动,河南电视台每周定期播放“三留守”人员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报、大河报、河南商报、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等国内知名媒体相继报道河南法院活动成果。
谢德安副院长指出,专项活动还存在着部分法院工作落实不力、工作开展不平衡、案件差距明显、宣传力度有提升空间等问题,并就下一步深入推进专项活动提出要求。一是要切实加以重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提高办案效率,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各级法院要加强协调,不仅是民事案件,还要加大对涉及“三留守人员”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2014年5月31日以前,全省各级法院审理涉及农村“三留守”案件的结案率要达到95%,执行案件执结率要达到90%以上。二要强化责任,主管院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抓好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协调好对民事案件及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三要强化督导。省法院民三庭要加强督导检查,各中院要及时汇报活动进度,“零报告”制度要继续坚持。发现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奖励,专项活动要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四要做好宣传。宣教处要协调全省,把活动的整体效果宣传出去,为活动常态化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