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审判人员素质,提高案件质量,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2014年为三门峡中院“案件质量提升年”,在日常工作中狠抓“四养成、四准备、四评查、四提高”,成效明显。
“四养成”。一是养成规范办案、严格依法定程序办案的习惯。二是养成庭前“四准备”的习惯。三是养成在庭审中解决问题的习惯。四是养成制作裁判文书分层次说理的习惯。
“四准备”。一是做好事实和证据的准备。庭审前对各方提交的证据要进行梳理,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和庭审重点。二是做好法律适用准备。庭审前对案件可能涉及的程序法、实体法、直接引用法、边缘法等相关法律要了然于心。三是做好法理准备。案情较为复杂或法律关系疑难的案件,在开庭之前要对法律关系的界定、法学专家的理论观点或法律前沿理论要有所了解。四是做好社情了解准备。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要有针对性地对行业习惯、村风民俗、社会习俗等有所了解,以便做出事理、情理判断。
“四评查”。即开展“庭审评查、文书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卷宗评查”四评查活动。由院长任组长,分设卷宗评查、庭审评查、重点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四个评查小组,分别由分管业务的副院长任评查小组组长,各小组成员由各业务庭的庭长、副庭长组成。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审判实践,找差距、补短板、练内功、求实效,通过评查、讲评、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提高干警审判业务能力,达到全面提升案件质量的目的。
“四提高”。一是提高庭审质量。严格遵守庭审规范,按照法定程序,抓住案件的重点、难点和焦点,查事实、搞辩论。二是提高合议质量。合议庭成员对证据认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结合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全面合议、深度合议。三是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根据当事人的诉辩理由有针对性地进行说理,充分阐述支持或不支持当事人主张的理由。四是提高案卷质量。承办人在案件报庭长、院长审签时就要按卷宗归档要求整理好卷宗,看材料是否齐全、排列顺序是否符合规定,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